| 解读单位: |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 来源: |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
一、出台的背景意义
(一)创业培训发展形势所需。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创业工作要求在迭代升级,劳动者对创业培训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大力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创业培训讲师近3000人,其中我市讲师已达到347人,规模仅次于武汉,为确保师资队伍科学稳定健康发展,需要有规范性文件支撑,但全省师资规范管理方面仍是空白。
(二)创业培训质量提升所需。创业培训讲师的教学能力直接关乎培训质量高低,为进一步夯实创业培训质量,持续提升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水平,需要不断提升讲师创业培训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从我们日常监管发现,讲师队伍中有个别讲师,在授课时,照本宣科、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因此,为保障师资权益,明确师资职责,提高培训质量,亟待建立师资进出、考评、激励机制。
(三)创业培训科学管理所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创业培训师资库管理平台,实行积分和动态管理,设立了星级讲师,为有效发挥师资库管理功能,亟需出台一个配套的规范性师资管理文件。
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总则。《管理办法》第1—3条,主要明确制定《管理办法》的文件依据、创业培训师资定义以及师资管理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师资培训。《管理办法》第4—9条,主要明确师资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参加不同课程的师资培训班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师资培训的筛选流程及参加培训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三)师资职责。《管理办法》第10条,为保障创业培训质量,积极引导讲师参与我市创业服务活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讲师应当履行的职责范围。
(四)师资管理。《管理办法》第11—15条,为提升师资管理水平,激发讲师积极性,实行星级动态管理,按其从业水准分为见习讲师、1星讲师、2星讲师、3星讲师、4星讲师、5星讲师,并对不同星级评定设置了相关条件和要求。
(五)教学管理。《管理办法》第16—20条,进一步明确了日常开班相关准备工作,对教学过程中《创业计划书》、培训教学内容、满意度评分提出了相关规定要求。
(六)课酬管理。《管理办法》第21—23条,明确讲师课酬实行星级课酬制,遵循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市场化议价原则,每个星级按照每个课时设置了课酬参照范围,有效保障讲师权益。
(七)师资考核。《管理办法》第24—27条,主要明确对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总体情况,每两年考核一次,规定了考核相关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讲师明确作出了相应惩戒措施。
三、政策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本执行过程中,若上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有最新文件要求的,《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订调整。
四、如何推动政策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推动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落实进出、考评和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切实发挥出《管理办法》最大效能,进一步夯实创业培训质量,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