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975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03 | ||
| 标题: | 2021年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抽查工作的函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根据人社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1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近期拟牵头开展2021年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检查部门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发起,市卫健会、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参与联合检查。
二、重点检查对象及比例
城区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0%比例随机抽取。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8日-15日(暂定)。
四、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市人社局: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情况等。
(二)市卫生健康委: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等。
(三)市医保局: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支付情况,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支付情况等。
(四)市总工会: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等。
五、检查流程
(一)由市人社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市总工会,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用人单位和4名检查人员(市人社局1人、市卫生健康委1人、市医保局1人、市总工会1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
(二)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1),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示,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三)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需要进行后续处理的,依各自职权依法查处。
六、检查保障
(一)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由市人社局负员保障。
(二)各参与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按要求时限公开和录入检查结果。
(三)请参与部门于9月30日前报送一名联络人(附件2)。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