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8927 | 分类: | 审计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17 | ||
| 标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规财科 | ||
市审计局:
市人社局近期收到贵单位送达的《关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襄审财报〔2025〕26号),根据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及调整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年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编制不科学,涉及市人社局机关及其所属市养老局、襄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等8个单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零基预算”为主、滚动预算为辅的编制模式,打破“基数+增长”固化思维,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历史“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将预算安排与相关公务活动实际需求相衔接,精准编制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完善预算编制培训体系。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业务骨干参加预算政策解读、编制方法实操培训,提升人员专业能力;邀请财政、审计专家开展案例教学,讲解预算编制常见问题及规避方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规范。
2024年市人社局机关及其所属市养老局、市就业局等18个二级单位共有99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编制不全,未填制预算测算明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内容,申报金额10.79亿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补填预算测算明细。针对未填写预算测算明细的申报表,按项目支出类别逐项梳理,明确每一项支出的具体金额、计算标准及数据来源,确保测算明细完整覆盖项目全周期支出;二是补充测算依据及说明。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历史项目数据告等,为每一项预算测算明细补充对应的测算依据;同时撰写说明内容,确保依据充分、说明清晰;三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绩效目标申报专项培训,讲解预算测算方法、依据收集要求及说明撰写规范,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常见问题,提升相关人员的填报能力。
(三)未及时向所属二级单位下达预算调整批复。
2024年12月30日襄阳市财政局向市人社局下达了《襄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市人社局未在十五日内向所属二级单位下达2024年预算调整批复,直到2025年5月14日市人社局才向其所属二级单位下达2024年预算调整批复。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调整文件规定的学习,对下达预算批复的时间严格执行;二是在以后年度的预算调整时,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二级单位下达预算调整批复。
二、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差异方面
(一)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一是市人社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为7.29亿元,市财政局部门批复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为7.24亿元,决算报表数与预算调整数不一致,二者相差516.8万元。
二是市职鉴中心2024年决算报表中非税收入征缴418.5万元,财务报表中全年非税收入41.85万元,决算报表数与财务报表数不一致,二者相差376.65万元。
三是市就业局2024年决算报表中非税收入征缴29.1万元,财务报表中全年非税收入8.74万元,决算报表数与财务报表数不一致,二者相差20.3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与决算衔接管理,在日常支出核算中,将往来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分开进行核算处理;二是每年决算编制前,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决算报表编制规则、数据核对方法及财政局最新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决算编制内部审核流程,编制人员自审、财务主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明确各环节的职责,确保编制报表准确无误。
(二)项目支出未进行绩效评价。
襄阳市退休职工服务活动中心2024年预算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项目支出57.5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7.59万元,未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绩效文件规定的学习。退休职工服务活动中心已经对2024年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二是开展培训。组织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绩效目标申报专项培训,讲解预算测算方法、依据收集要求及说明撰写规范,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常见问题,提升相关人员的填报能力。
(三)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23.25万元。
1.市养老局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中列支2024年8月和9月局聘用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餐费用0.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经费使用边界,规范支出范围。组织财务人员、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及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相关规定,明确界定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的核心使用范围。针对聘用人员工作餐等合理支出,纳入单位公用经费或相关专项经费预算,确保支出有合法依据;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题培训,覆盖全体财务人员、离退休干部工作经办人员及相关负责人,重点讲解党建经费管理规定、公务支出标准等内容,提升依规用款意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
2.市人才中心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三支一扶”工作经费中列支工作餐费、工会经费、报刊杂志等费用45笔,金额20.98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明确不同经费的专项用途,严禁出现相互挤占的现象;二是责令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核部门预算使用范围,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3.市职鉴中心从督导与鉴定考试费项目经费中拨付工会经费1.37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精准编制下一年度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预算;二是严格管控预算执行,按照预算开支范围,合理规范使用资金,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5万元。
按照《“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市人才中心向在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经核实,2024年市人才中心向4名未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涉及资金1.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市人才中心已于2025年6月追回多发放补助1.5万元。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提升补贴发放的精准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下一步将持续利用市养老保险系统,对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100%比例全员核查,通过对补贴领取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缴纳状态、最后缴纳月份进行比对后,对缴费暂停及未缴纳人员进行逐一核对,剔除掉已离职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予以停发。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
截至2024年12月市人社局机关在职在编人数46人,按规定碎纸机配置数量上限为5台,实际配置6台,超标准配置1台。
市养老局在职在编人数50人,按规定扫描仪配置数量上限为8台,实际配置11台,超标准配置3台。
职鉴中心在职在编人数10人,按规定碎纸机配置数量上限为1台,实际配置2台,超标准配置1台。
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力资源产业园)在职在编人数5人,按规定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为4台,实际配置6台,超标准配置2台。
市信息中心实有工作人员20人,按规定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20台,实际配置非国产台式计算机23台,超标准配置3台。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同时对已达到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办理报废下账手续;二是严格规范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合理控制配置规模,杜绝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逐步缩减存量至规定标准范围内。
(二)固定资产闲置。
人力资源产业园2020年、2021年采购89台打印机,其中23台奔图打印机未使用,存放在单位仓库中,有19台未拆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现存打印机(系2020年、2021年分两批购置)中已达报废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资产报废处置(2027年底前完成)。统计全局系统各单位打印机实际需求,根据需求提出调拨方案,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实施调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7年底前完成);二是加强固定资产购置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资产配置计划,强化资产使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年度终了未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市人社局机关及其所属市养老局、市就业局等18个二级单位2024年年度终了,未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涉及财务账面资产20.24亿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执行清查盘点制度。明确“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必须开展全面资产清查盘点”的硬性要求,同时规定半年度(6月30日前)开展重点抽查(聚焦高价值、易变动资产),形成“年度全面盘+半年重点查”的常态化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和个人岗位职责,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与监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资产盘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是加强培训与意识提升。每年度开展1次资产管理专项培训,内容涵盖资产清查流程、台账登记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要求等,重点针对新入职人员、资产管理员及部门负责人,强化“管资产必管账、账实必须相符”的责任意识,避免因认知不足导致漏盘。
(四)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11.62万元。
1.市养老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7.45万元。2021年11月市养老局将位于该局家属院的一栋三层房屋337.9平方米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租给襄城区乡厨酒家、湖北中天军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2021年12月与襄城区乡厨酒家签订2年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4.5万元,每年结束前10日内预缴下年租金,截至2025年5月,市养老局应收未收襄城区乡厨酒家2024年租金4.5万元。2021年12月与湖北中天军越公司签订3年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2.95万元,每年结束前10日内预缴下年租金,截至2025年5月,市养老局应收未收湖北中天军越公司2024年租金2.95万元。
2.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服务中心)应收未收房屋租金4.17万元。一是2024年1月2日后勤服务中心与刘某某签订1年租赁合同,将位于虎头山路的临街门面房出租给刘某某经营,约定年租金1.2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先付半年房租,七个月后必须交清下个半年房租费。截至2025年5月,后勤服务中心应收未收刘某某房屋租金1.2万元。二是2024年7月30日后勤服务中心与李某签订1年租赁合同,将虎头山路临街门面房,租给李某经营,约定年租金2.97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先付半年房租费,七个月后必须交清下个半年房租费。截至2025年5月,后勤服务中心应收未收李某房屋租金2.97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市养老局于2025年6月6日收取租金7.45万元;后勤中心于2025年6月收取租金2.69万元,剩余李某1.48万元租金未收回。在整改期间,后勤中心于9月3日收款1万元、9月4日收款0.48万元。应收未收的租金以及全部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租金收缴管理制度。明确租金“按月/按季预缴”原则,规定缴费提醒、逾期催收、违约处理的标准化流程,确保收缴环节有章可循;二是强化合同管理。新签租赁合同需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缴费期限、逾期违约金标准及解约条款,由法规部门审核把关,避免条款模糊导致收缴争议;建立租赁合同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对合同到期、承租方变更等情况实时跟踪,及时办理续租或清退手续,防止出现“真空期”漏收租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将定期自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每月由财务部门核对租金到账情况,每季度联合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租金收缴专项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合同收缴、催缴不及时等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审计,核查租赁合同执行、租金入账、拖欠清收等环节的合规性。
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1.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市人社局未明确内审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权限,2024年度未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也未安排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搭建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保障制度落地运行。明确审计工作主体,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需求,采取“专职+兼职”或“委托第三方”模式搭建审计队伍。规模较大的单位,可在内部设立独立的审计科室,配备2-3名专职审计人员(需具备财务、审计相关专业资质);规模较小的单位,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从财务、业务科室抽调兼职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小组,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执行;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每年组织1-2次内部审计培训,内容涵盖审计法规、业务技能、风险识别等,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能力,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外部资质考试(如审计师、会计师),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建立审计人员轮岗机制,避免长期任职导致监督失效。强化监督问责,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计划是否落实、审计流程是否规范、整改是否到位;对未按制度开展内部审计、隐瞒审计发现问题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确保内部审计制度长期有效运行,切实发挥“防风险、堵漏洞、促规范”的作用。
2.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未执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0.6万元。
根据《襄阳市直机关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规定,扫描仪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应通过网上商城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市人才中心2024年12月通过自行询价的方式确定扫描仪的供货方,并支付襄阳思远佳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扫描仪采购费用0.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经办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使其充分认识到执行集中采购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集中采购的流程和要求;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政府采购手续,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对于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依法采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确保采购工作合规合法。
五、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记账,涉及金额978.66万元。
一是市人事考试院收取的2024年度公务员报考费分成和收取委托招聘考试面试费用936.81万元,该资金已上缴财政,该单位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市职鉴中心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41.85万元,该资金已上缴财政,该单位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市人事考试院于2025年5月补记应缴财政专户款936.81万元;市职鉴中心于2025年5月补记应缴财政专户款41.8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全面落实预算单位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要求;二是持续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家属院物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
市就业局家属院物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2024年支付芙蓉路家属院4名门卫、保洁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11.04万元以及家属区维修、垃圾清运等管理费1.2万元,合计支付家属院费用12.24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沟通对接。就业局正在对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拟定家属院物业化管理办法;二是宣传解释。及时向家属院小区住户解释物业社会化管理的原因及工作方案;三是公开招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聘请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3.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科研经费12.5万元。
2023年6月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与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合作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协议约定美利信公司使用公共实训基地部分场地,同时,每年向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提供科研经费不低于25万元,合作的第一年科研经费减半执行。截至2025年5月,襄阳科技职业学院到期应收未收2024年科研经费12.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于2025年6月18日收取12.5万元。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建议,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4.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就业局“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28.74万元,均挂账3年以上。如:应收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资产转让款340万元,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借支款34万元,住房维修基金17.78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收回部分款项13430.56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马艳玲2024年12月社保挂账金额81.94元已于2025年1月从应发工资里扣除;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已退回2024年4月和7月市民中心工作人员餐费重复支付部分8420元;姜敬、王晓辉单位代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部分4824.96元及沙鸿个税103.66元均于2025年9月追回并上缴财政账户;二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就业局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待出具审计报告后对剩余“其他应收款”进行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确保资金能够及时收回。
六、工程项目建设及债券资金使用方面
1.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一是2023年7月31日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襄阳科技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实训楼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款4762.25万元。2023年8月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月26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晚于开工时间174天。
二是2023年7月17日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与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签订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款62825.81万元。2023年7月2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11月27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晚于开工时间129天。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法规意识与程序宣传贯彻,筑牢思想防线。组织二期建设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基本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流程与责任。修订学校《襄阳科技职业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襄阳科技职业学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界定全流程的操作规范。目前学院正在组织审核相关制度,将制定制度汇编;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未批先建”。刚性落实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修订后的制度流程,完成所有法定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启动后续工作。
2.部分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规定。
(1)襄阳科技职业学院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超三十日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一是襄阳科技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实训楼项目于2023年4月17日发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3年6月16日发布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2023年7月31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晚于规定时间15天;二是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二期工程项目于2022年6月11日发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2022年8月2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为东风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宏达基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2022年10月14日签订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晚于规定时间20天。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法规意识与程序宣传贯彻,筑牢思想防线。立即组织二期建设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及地方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二是明确合同签订节点,前置管理流程。将合同签订纳入项目关键路径管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签订时限要求,并作为投标人履约承诺内容。建立“合同签订倒排时间表”机制,在项目启动时同步制定合同谈判、审核、签署计划,责任到人;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压缩内部审批周期。积极协调对接学校办公室、法律顾问,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启用线上OA合同审批流程,实现线上跟踪、超期提醒,避免人为拖延。对重大复杂合同提前介入,在招标阶段同步启动合同草案拟定与法务审核。
(2)市就业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超三十日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1年9月18日发布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9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晚于规定时间11天。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关于招投标法的业务学习,加强业务经办能力;二是规范流程,在以后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签订时间符合要求。
3.多预留小微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0.64万元。
2024年4月19日省技工学校与小微企业湖北宇皓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10KV配电工程(容量:800KVA)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2.8万元,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完毕,待甲方验收完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合同总价的3%(1.28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高于规定的比例1.5%,多预留质量保证金0.64万元。2024年5月21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5年6月12日未退还质保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省技工学校于2025年6月18日返还全部质保金。
整改措施:一是返还企业全部保证金;二是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专项债券使用不规范,增加资金成本450.9万元。
(1)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收到专项债券资金后未及时使用,增加资金成本241.64万元。2023年7月21日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二期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7月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收到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按照合同约定,预算编制和评审完成前经费拨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0%。截至2025年6月18日,因部分评审未通过,该资金闲置350天未使用,闲置增加资金成本241.6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审核流程,规范资金支付。2025年7月支付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207.5万元,2025年8月支付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7290.47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债券资金已累计支付49998.52万元,债券资金结余1.48万元,无闲置资金现象;二是科学测算需求,制定资金计划。加强与二期建设办沟通协调,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批次申请专项债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支付,确保债券资金精准、高效用于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省技工学校收到专项债券资金后未及时使用,增加资金成本209.26万元。2024年1月31日、6月26日、2025年2月25日市技工学校分别收到债券资金3000万元、2000万元、6000万元,共计1.1亿元。按照合同约定,预算编制和评审完成前经费拨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0%。截至2025年6月18日,因部分评审未通过,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尚有7136.82万元闲置100天以上未使用,增加资金成本209.2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61号)文件内容;二是根据建设项目需求,科学合理的向市财政局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尽可能地加快推进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8月20日学校专项债券专户资金全部上缴财政,监管账户取消。
5.改变专项债券资金用途,涉及金额26.62万元。
2024年,省技工学校将应该用于实训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违规用于其他支出26.62万元。其中:学校实习场所设备搬迁费4.49万元、体育用品购置费6.56万元、机加车间设备维修保养费3.99万元、空调控系统购置费6.8万元、电子白板等设施拆装费2.39万元、教室卷式窗帘采购费2.39万元。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省技工学校2025年6月原路退回专项债专户6笔费用,共计26.62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学校立即协调收款的六家企业退回错付的专项债券资金,截至2025年6月所有资金已原路退回专项债户,共计26.62万元(凭证号2025-06-0044),需整改的具体问题金额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加强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第81号令发布,2017年财政部第90号令修正)、《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针对市审计局2022年至2024年对市人社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人社局基本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但以下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具体如下:
2023年对市养老局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市养老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辆公车账面净值为0元,但因交接手续不全,资产目前一直未下账。截至2025年6月市养老局仍有两辆公车未下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市养老局加强与财政部门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流程将车辆下账资料准备完整,按流程进行下账处理,7月11日已完成2辆公车的下账工作。
八、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落实实际,现从持续整改、规范管理、内部监管维度补充以下三点下步措施:
一是坚决持续深化整改,建立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重点关注预算执行、资产处置、补贴发放等高频风险领域,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仍在整改中的固定资产闲置、家属院物业社会化管理等事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跟踪调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定期梳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优化调整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从“阶段性完成”向“常态化巩固”转变。
二是着力强化流程规范,筑牢制度执行刚性防线。进一步完善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合同管理、专项债券使用等环节操作规范,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每半年组织一次制度执行专项培训,结合审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实操能力。同时,在预算编制、项目立项、资产采购等关键环节增设合规审核岗,确保全流程符合财经法规及政策要求,从源头杜绝不规范行为。
三是全面加强内部监管,提升监督问责精准效能。加快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重点对二级单位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开展审计;构建“财务+资产+纪检”联动监督机制,联合开展资金流向核查和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严监管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系统形成合规管理的长效氛围。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