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32683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规财科 | 公开日期: | 2019-09-03 | ||
| 标题: | 2020审2019人社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阳市审计局:
市人社局近期收到你局送达的《襄阳市审计局关于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襄审财改〔2020〕69号),根据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基本支出中连续两年未执行项目有5个,金额0.5万元。
整改情况:该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非税收入。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八批取消了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导致经费收入大幅下降。预算时只能参考上年度无法相对准确预算,且得收到相应资金才能申请使用,故有的项目未能执行。2020年预算时已减少部分项目预算金额,今后将进一步科学编报预算,无法列支的项目就适当减少编报。
2.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社会保险基金和扩面征收考核奖励项目资金,2018年预算12万元,未执行,2019年预算12万元,实际支出0.28万元,预算执行率2.33%。
整改情况:此项目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政策把握不准,支出范围不明确,致使该资金无法充分使用。今后工作中将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在分配各项资金时,也进一步科学统筹,避免资金浪费。
3.襄阳技师学院2018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支出预算169.55万元,未执行,2019年又编制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支出预算29.5万元,未执行。
整改情况:技师学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口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资金来源为单位非税收入。2018年,技师学院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69.55万元主要系医改补贴,因学院处于发展建设期,资金压力巨大,基于资金储备的谨慎决策,当年未执行。2019年,在编制部门预算中对该项目进行了调减,预算金额为29.5万元,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因财政对预算单位按照1.4倍系数核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财政拨款足以支付当年社会保障缴费(含其他),故当年非税指标未使用。
根据审计整改意见,技师学院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科学精细化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力,督促各项目进度,对执行力偏低的项目及时调整纠偏;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增强理财规划能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关于挤占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9年12月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医改补贴2.80万元。
整改情况:所用项目经费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因此项目资金下发滞后,单位在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时先行垫付,年底资金到账后,用以补充其他资金缺口。故使用了专项资金列支人员经费。今后将规范资金用途,避免此类现象。
三、关于财务收支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补助资金1400.4万元,收支计入“其他应付款-就业补助资金”科目,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和“行政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1400.4万元资金分类均为对个人补贴、对机构奖补资金和就业创业服务支出,不属于就业局部门经费收支范围。市财政局将就业补助资金1400.4万元添加到就业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中,就业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就业补助资金1400.4万元拨付到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户,计入“其他应付款-就业补助资金”科目。由于此笔资金未在就业局部门预算中,故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和“行政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核算。
2020年起就业局将按照审计意见,把就业补助资金收入纳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和“事业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核算。
四、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情况
局机关及所属9个二级单位2019年度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825.53万元,其中:
1.局机关购买一体化信息建设系统226.25万元等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补录固定资产4.32万元,以及按合同录入无形资产一体化系统平台450万元。(一体化平台项目实际已支付392万元,因建设已完成,按合同金额450万元入账,剩余58万元分年度支付,预计2022年支付完毕。)
2.市人才中心购建人事档案管理平台81万元未入账。
整改情况:人才中心2017年采购了人事档案管理平台,合同金额为81万元,分年度支付,目前共计支付72.9万元。因财务人员对无形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理解不透彻,以为需结清后再入账,故之前未计入固定资产。现对已支付支付72.9万元进行了补记。
3.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购置值班床0.09万元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补录值班床0.09万元。
4.樊城社会保险办事处购资产1.13万元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5月补录国产电脑软件1.03万元,已于2020年6月补录值班用床0.1万元。
5.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购洗车机0.06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6月补录洗车机576.8元。
6.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购功率放大器等1.92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6月补录功率放大器1.92万元。
7.市人事考试院购考勤机等16.99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补录面部识别考勤机0.06万元、保密室防盗网0.2元,其余未计入部分为装修改造费用。房屋产权在人社局机关,且是以1元的名义价值入账,故装修费没有录入固定资产。
8.信息中心购买图书等211.59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补录居民一体化系统、一体化扩建系统、购买图书等固定资产合计211.59万元。
9.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安装道闸门禁系统等150.7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补录资格认证系统49.6万元,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费用97.6万元,道闸门系统2.87万元、电冰箱0.17万元和智能充电桩0.46万元,合计150.7万元。
10.劳动就业管理局安装套装门等135.8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6月补录金蝶软件费用1.03万元,2020年8月补录资料室安装套装门及办公室窗台费0.3万元、机房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保项目费用81.63万元、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维护服务项目52.86万元,合计135.82万元。
五、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2019年度部分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
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短期借款年末余额2万元为1998年遗留至今向劳动就业局所借基建款。
整改情况:职鉴中心已经和就业局积极沟通协调,正在处理相关账款,力争在9月底前处理到位。
2.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6.21万元为1年以上个人欠款。
整改情况:训练中心属于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0年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名在职在编人员补缴1996年1月至2009年12月养老保险。2014年10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训练中心办理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2017年12月6名在职在编人员从2014年10月至2017年11月增补工资预扣养老保险11.78万元,由于中心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尚未补缴6人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补缴时从预扣养老保险中予以核减。
3.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应收账款年末余额61.83万元为2006年前遗留账款。
整改情况:该问题时间久远且牵扯面广,十几年来,学校隶属关系多次变化,每次移交时都只是作为遗留问题挂账,现在当事单位有的已经改制或撤销,当事人也多已退休,很多账面情况现无法核实处理,前任领导均回避了此问题,造成该问题长期遗留。目前正向领导汇报,待达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处理。
4.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611.17万元其中挂账1年以上有604.61万元。
整改情况:现已厘清长期挂账具体来源,下一步,就业局将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
六、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机关2019年3月支五山镇黄峪铺村扶贫款项10万元、12月对黄峪铺村购置路灯拨付帮扶资金5万元,均未附收款票据。
整改情况:已补充相关票据,并在加强今后财务票据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2.你单位所属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报销3笔差旅费0.63万元,差旅费审批单日期栏为空,差旅费审批单填写日期晚于出差日期。
整改情况:已补充填写相关凭证差旅费审批单日期。今后财务工作人员将认真检查填报单据,做到规范据实填报。
3.东津社保办事处捐赠扶贫资金0.2万元,支出报销单未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东津社保办事处在职人员少,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为同一人,故有一栏未签。
4.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垫付职工住院护理费2.13万元无经办人签字,无借款人借条。
整改情况:2018年就业局职工王晓辉同志因抑郁坠楼受伤,本着全力救助生命的原则,就业局先后垫付了医疗费用2.64万元,并作往来款项挂账处理。目前,该同志尚未康复。
5.襄阳技师学院支出接待费0.13万元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无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情况:以上公务接待出现审批单及接待清单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系经办人员工作疏漏,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已责成相关责任人改正。学院财务已采取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稽核力度、排查风险防控点等具体措施完善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支出报销审批流程、严把原始票据审核关,并拟于本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支出报销培训,强化执行财经制度责任意识,不断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七、关于未使用新的会计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人才中心、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退休职工服务活动中心、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等6家单位未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已责令系统内各单位按照要求统一使用新的财务软件和会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核算,上述单位已从2020年起开始使用新的财务软件,建立新的会计制度核算体系。
八、关于设立账外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将10笔共计376.0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转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湖北银行襄阳襄城支行开设的420602000120130001705账户,另设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账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09〕424号)“建立收支账簿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从2010年1月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均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台帐。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台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建立,逐笔记录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要求,为加强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的监管,就业局对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进行单独建账核算。“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户”是根据《襄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劳动就业局开设就业再就业支出户的函》(襄财函〔2006〕140号)批复意见,设立在湖北银行襄阳襄城支行,专项用于发放个人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的银行账户。
8月14日,已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账目并入部门经费账目,纳入就业局部门经费统一核算。
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账户资金现有10557.03元,其中:待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3600元;利息收入6957.03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要求,下一步,待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对该银行账户予以销户并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