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9760 | 分类: | 监察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
| 标题: | 【起草说明】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
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市人社局起草了《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既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有利于及时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虽然对落实工资保证金进行了规范,但在存储比例、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还具有一定的弹性管理权限和裁量幅度,为细化量化相关规定,需进一步完善我市工资保证金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在总结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山东、河南等各地有效规范,并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等方式,征求了有关律师机构及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总则、工资保证金存储、工资保证金使用、工资保证金监管和附则。
(一)总则
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
(二)工资保证金存储
主要规范工资保证金存储的主体、时限、比例等内容。
(三)工资保证金使用
主要规范工资保证金的使用、补足和返还。
(四)工资保证金监管
主要规范工资保证金账户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附则
主要明确了有效期和办法最终解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