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机构 |
1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2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3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4 | 就业登记 |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5 | 《就业创业证》申领及信息变更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6 | 失业登记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7 | 创业培训服务 | 各县(市、区)人社局 |
8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 | 市就业局、各县(市、区)人社局 |
9 | 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服务 | 各县(市、区)人社局 |
10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服务 | 各县(市、区)人社局 |
11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服务 | 各县(市、区)人社局 |
12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各类用人单位。
服务流程
根据需要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咨询。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各类用人单位。
服务流程
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求职登记表(职业指导登记表)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各类用人单位。
服务流程
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企业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电子证照均可)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四、就业登记办理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就业登记面向各类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登记面向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服务渠道
1.就业登记: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2)向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
2.灵活就业登记:
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平台办理。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就业创业证申领及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服务范围
各类劳动者。
服务流程
1.个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2寸个人照片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向窗口人员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六、失业登记办理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服务渠道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线下申请。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七、创业培训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
服务流程
1.申请人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查阅培训计划班期并报名。
2.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提供给窗口经办人员。
服务内容
1.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业意识培训;
2.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人员,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等创业能力培训;
3.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等企业经营培训。
培训对象可享受政策咨询、创业经验交流、推荐参加创业大赛、提供开业指导、管理咨询、代理服务、享受创业相关政策等创业培训后续服务。
服务部门
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八、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贷款范围和条件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期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期限不超过2年。
服务部门
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九、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补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补贴标准
1000元/月,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服务流程
1.申请人登录襄阳人社APP,注册登录,点击【服务】-【就业创业】-【创业补贴申领】-【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领】-【开始办理】,填写个人相关资料,点击【提交】。
2.申请人将资料提供给营业执照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人员。
服务部门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
补贴标准
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服务流程
1.申请人登录襄阳人社APP,注册登录,点击【服务】-【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大学生(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开始办理】,填写个人相关资料,点击【提交】。
2.申请人将资料提供给营业执照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办人员。
服务部门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一、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补贴对象
对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后,可申请报名登记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了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
目前市区岗位补贴每人2210元/月,社保补贴标准根据每年最低缴费基数调整。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服务流程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报名登记。
服务部门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在襄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服务措施
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服务部门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