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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来自: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6-11-14
索引号: 011158671/2022-3680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6-11-14
标题: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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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规划财务科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襄政发[2016]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6]53号),制订《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重要步伐、取得重大成绩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干部职工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协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各业务领域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城乡统筹就业全面推进,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有效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意识逐步增强,市场调剂就业机制已经形成,政府促进就业作用明显增强,多形式多渠道就业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序推进,就近就地就业质量显著提高,转移就业总量逐年减少。政府购买困难群体就业成果正在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依规有序,多渠道安置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就业措施得力,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机制日益成熟。失业监测覆盖行业广泛,失业预警和调控机制安全可行,援企稳岗措施得力,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质量稳中有升,就业总量持续增长,保持了我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十二五”期末,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0.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平均控制在3.9%以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1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亿元;在全省首创千名企业家和创业成功者带教千名创业学员计划,通过创业带动就业22.12万人,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

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城乡所有参保对象的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支持人员流动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更加完备,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参保人群持续扩大,养老保险实现全省统筹,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665.5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108.3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2.27万人,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城镇居民)192.87万人,工伤保险57.6万人、生育保险43.1万人、失业保险41.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9%。全市统筹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5年上调,2015年末达到月人均1838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9.55%。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建设各项政策全面实施,促进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更加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十二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3万人;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达到 1:4.5:4.5。高技能人才28万人。五年间,全市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新建7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10个。全市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2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72人,享受襄阳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97人。襄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于2015年9月建成入驻,并成立了以襄阳技师学院为主体的襄阳市第三职教联盟。

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全面实施,“确责、履责、问责”的岗位责任体系初步建立,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事考试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共通过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1239名;共受理高、中、初级职称评审1.6万余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了95%;军转干部“量化积分、公开选岗、兼顾特长、人岗相宜”的安置办法全面推行,437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达100%。

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完成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二五”期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工资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2%以上。

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劳动监察结案率达到9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得到加强,“金保工程”二期顺利上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信息网络实现全省联通,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00万人。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市人社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就业总量矛盾长期持续,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新常态下,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更加严峻;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加,历史遗留的社保政策差异性需要整合与协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不够,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匮乏,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不灵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不相匹配;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难以满足日益增大的工作需要;人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备,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要在“十三五”时期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和要求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期。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以及《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的深入推进,为“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襄阳将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这为全市的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一系列政策带给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推动工资收入增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针对人社领域过去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不适应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人社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进一步实现人社法制向法治人社转变。全面从严治党,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的奋斗目标,为“十三五”时期人社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社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在实现目标任务的进程中,不断破解发展难题。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基本特点,人社工作同样面临新的考验:就业方面,未来五年,随着国家经济目标调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随着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部分劳动者素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企业增效难与职工增收难的“两难”问题将更加显著,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难度更大,同时户籍制度改革也会给就业创业工作带来新的任务和要求。社保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增速放缓,基金征收空间收缩,而人口老龄化延续,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基金长期平衡面临考验。人才建设方面,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增长将主要依靠人力资源质量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人才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对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资收入分配方面,保持经济增长中高速水平,需要稳定最终消费并实现消费拉动,建立和完善与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相适应,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匹配的企业工资制度成为一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劳动关系方面,市场配置劳动(人力)资源,劳动关系要约形式多样化,权益诉求多元化,加之经济周期性变化,企业对用人和薪酬水平的调整,将导致劳动争议易发多发。这些新的变化对人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人社工作需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提出应对新举措,因势利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汉江流域区域发展战略,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人社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国家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省“两圈两带”、“一主两副多极”等区域发展战略,为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的同时,也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改革创新机遇、项目带动机遇。随着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4.0、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广泛应用,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社会氛围,就业领域将发生新的拓展,社保基金征收和政策调整将展现新的空间,人才培养和作用发挥将进入新的阶段,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调整等各项人社工作都将迎来革故鼎新的历史机遇。人社部门要围绕襄阳“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抓住机遇,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实现人社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升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经济结构调整,主动顺应市场决定机制,主动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改善民生,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法治优良、功能完善、生态一流、人民幸福”的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人社事业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人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相吻合,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匹配,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为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优先调整人才结构、优先保证人才投资,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尊重和遵循市场决定机制,有效发挥政府部门指导、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功能。通过改革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事业发展进程中新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坚持整体推进、力补短板。全面推进人社事业各领域工作,努力保持人社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既突出重点,发挥重点工作对整体工作的引领和牵引作用,同时对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服务能力方面的“短板”问题,着力予以解决,形成对整体工作的后发推力,促进人社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夯实基础、强化基层。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备信息网络系统,加快实现人社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即时性和精准化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发展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十三五”末期,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39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12.5万人,其中创业培训3万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5亿元;扶持创业人数1.75万人,带动就业人数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末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6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196.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3.4万人、工伤参保人数达到58.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6万人。初步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城乡、具有襄阳特色的“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用人为本、人才优先原则,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加速人才资源积累,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十三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8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达到1∶4∶5;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

——提升人事管理综合效能。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10——20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到100%。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特殊政策安置或特定需求岗位外,公开招聘率达到100%。

——保持工资收入合理适度增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保障。“十三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以上。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十三五”期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实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8%。

改革目标

——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适应各类群体不同特点的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备,公共就业创业及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基本消除,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整合,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与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现对接。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同的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的人才制度优势基本形成。

——健全与现代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基本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全面推行,“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全面推行,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建立更加完善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体系。公务员工资制度更加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符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反映劳动市场供求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体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基础能力建设目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全省集中、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一卡通行、一库尽收、一网到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现数据资源向省级集中,应用系统功能全覆盖,监管监督体系更加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保障卡普遍发行和应用。力争“十三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万人。

——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政策体系,以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市级、县级、乡镇级、行政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专栏1:“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十二五”

目标

2015年

基数

2020年

目标

属 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0

50.86

39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4.5

<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2

95

预期性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9

96.4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5

41.43

43.4

约束性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4

57.6

58.7

约束性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

43.1

45.6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23

23

28

预期性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1:4.5:4.5

1:4.5:4.5

1:4:5

预期性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8

28

32

预期性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2

92

92

预期性

1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6

96

96

预期性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

93

93


1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预期性

五、基础能力建设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350

350

400

预期性

16.县以下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第三章 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第一节 促进就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容量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树立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普惠均等、服务优先原则,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促进就业的关系,构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通过采取积极的人力资源市场政策,有效减少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完善人力资源数据标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大力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在经济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内需中统筹城乡就业,在惠民生保稳定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二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健全重点群体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创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机制,促进我市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中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在城镇化建设中积极发展高就业容量产业,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对接效率,探索全市统一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继续实施大学生引领就业创业计划、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培植一批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品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套完善更加有利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城乡统筹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保障措施。制订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和优化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家庭服务、旅游、文化传媒等产业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制定,探索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创业的功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促进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三节 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擎,以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创业驱动战略,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创业环境,培植创业文化。加快创业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创业信息化程度。加强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教育,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开放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培训教师和创业指导教师队伍。以大学生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妇女巾帼创业为抓手,开发一批全市共享具有产业发展特点的创业项目,建设一批服务质量高、管理规范的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建设,加大担保基金筹集力度,改进服务方式,着力缓解创业融资难题。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化联动机制,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第四节 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建立健全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实施“打造中国技工之乡”战略,实施农村“一户一技能”、城镇“一人一技能”培训工程,推行就业培训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职业培训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完善企业培训平台建设,重点抓好职工在岗培训。推动技能人才贮备性培训,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职业培训机构,培植和打造职业培训品牌,加快襄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推进 “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 建设。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促进职业培训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节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整合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建立健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和灵活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构建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体系,加快各类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襄阳特色就业信息化建设,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探索以公共服务信息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使用制度。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就业创业服务。不断拓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对象,拓宽服务领域,切实为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联动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优势互补、并行发展。


第六节 全面推进失业保障和调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提高基金使用社会效益。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主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失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健全失业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对因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灾害和因经济转型引起的失业风险进行积极有效地预防及调控。建立健全就业预测监测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指标体系,及时监控和指导就业失业,为就业失业提供决策依据,有效地抗击失业风险。


专栏2:促进就业项目

1.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并向周边城市辐射,力争到2020年把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成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2.开展创业培训系列工程: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程;适应经济转型需要,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新型农业、新兴服务业等各种创业就业培训;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夜校。

3.开展创业培训“1+X”计划: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绑带“1对1”。


第四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顶层设计政策。推进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争取适时出台针对困难企业和群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困难企业和困难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保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探索建立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布部门协商机制,改进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完善中低收入群体参保缴费政策;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体制。采取“逐年缩减、分步实施”的方式,改进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力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职能,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医疗制度。积极配合开展湖北省关于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相关工作。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落实医保服务医师积分制考核,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趋势,切实降低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支出;大力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建立建筑、矿山、餐饮服务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现对人员流动性大的特殊行业的有效保障。建立人社、安监、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动的工伤预防教育管控机制。拓展工伤康复渠道,方便伤残人员康复治疗,努力让工残人员回归生活、回归社会。全力保障工伤人员及遗属待遇,建立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实施差别费率机制,推行浮动费率,增强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责任意识。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结合我市实际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


第二节 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经办服务, 按照全省统一业务经办流程,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按时足额支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全面解读政策,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为改革顺利推进打好基础。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维稳和舆情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抓手,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确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社保标识。着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利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开展扩面稽核工作,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开展“社会保险进企业、进社区”等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及早参保、持续参保。大力推进中断缴费人员“激活续费”。深入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农村企业和网络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解决以往的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节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落实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缩小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差距,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临时价格补贴和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第五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

加大对经办机构的经费支持和人员配置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完善改进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制定科学的权限管理体制,抓好经办标准化建设的落实,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大系统、大网络”加强“电子社保”建设,积极探索网上办事、掌上办事等业务服务模式,在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覆盖多级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对全市“金保工程”信息服务网络进行升级扩建,将网络前端进一步延伸到基层社区(行政村)。为保障对象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提供信息化支持。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拓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和范围,在社保结算和支付、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搭载其他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实现与持卡人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十三五”末,力争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00万。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保内控管理力度,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保稽核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对逃避参保缴费行为及欺诈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检查惩处力度。不断完善基金运行的风险预警制度,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量的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钱养事”方式招聘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十条”要求,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保经办管理社会化服务水平。


第六节 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基金支撑能力

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机构建设,健全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大力推进网络监督,依托“金保工程”、“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系统”等网络工具平台,建立完善数据齐全、规范统一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举报投诉。严厉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专栏3:社会保险项目

1.襄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项目。开发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入户调查。

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项目。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经办机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理顺管理体制。


第五章 创新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不断优化人才环境

贯彻实施《襄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文件,为高端优质人才的聚集营造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以我市正全力构建的“中国汽车新城”、“中国新能源之都”、“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等产业为载体,拓宽人才引进空间,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吸纳人才。深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高新企业开展的战略合作,扶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搭建科研平台集聚人才。破除人才工作中涉及的身份、所有制、地域等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有利于人才聚集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参加人社部组织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为我市吸纳尽可能多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我市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要求,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重点培养和引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现代服务业提升计划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锻炼,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分布结构。探索改革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突出成果优先、能力优先的原则,激励专业技术人才钻研创新,竞争向上。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完善“襄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建设,通过开设线上线下公共课程选修与名师(家)讲座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方式,为人才自主自学、随时随地学习提供条件。


第三节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类培训资源,权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发展。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择业观念和企业荣誉感教育,建立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逐步形成企业用工储备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增强我市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力推进襄阳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和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将襄阳技师学院建成国家示范性技师学院及汉江流域职业教育中心。


第四节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党政机关管理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培训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以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4: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深化拓展校地合作项目:与10所国内一流高校院所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50所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2.汉江流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襄阳技师学院及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启动并完成襄阳技师学院二期建设,建成2.5万平方米的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达到年培训2万人次的规模。


第六章 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第一节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员录用办法,出台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创新公务员管理体制。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激励约束、能力提升、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合理退出等体制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加大市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优化公务员队伍机构。做好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加快公务员培训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升公务员服务“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水平。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围绕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的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出台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规范的选人机制,提高公开招聘的公信度。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制度化、经常化的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严肃查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节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

以人才评价为核心,以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宗旨,积极深化职称工作体制改革,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创新和完善评价制度、职务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实现评审对象的社会化,评审标准的科学化,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和评委组成的多元化,建立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工作的满意度。


第四节 健全军转安置工作体制机制

围绕国家裁军任务,强化军转安置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按照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安置体制机制改革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我市退役军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完善的退役军人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社会组织依托的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人岗相适”的计划安置机制。不断完善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相关配套政策,以扶持市场就业创业作为重点,深化军转安置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公共服务管理信息体系,提供计划安置、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


第五节 全面推进人事考试工作健康发展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才工作大局,进一步巩固政策性考试阵地,积极拓展社会化考试新领域。探索建立试卷质量分析评价制度,确保考试结果公平公正,通过考后质量分析,促进命题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考试管理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制度,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实现人防、技防、物防和联防的有机结合,强化对考试腐败风险点的防控。加强考务精细化管理,实现异常考场雷同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与襄阳技师学院合作在襄阳技师学院新校区建成拥有200个标准化考场的鄂西北人事考试基地,确保人事考试的安全、公正。


专栏5:人事管理项目

1.鄂西北人事考试基地建设项目:与襄阳技师学院合作,加快建设完成鄂西北人事考试基地二期工程。


第七章 规范工资分配工作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补贴纳入基本工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适时提高和扩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范围。完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工资政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及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绩效工资优绩优酬、奖勤罚懒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第二节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充分发挥企业工资市场决定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建立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大力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第八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完善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加强对新行业、新业态、新组织劳动关系问题研究,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劳动关系。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指导企业健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调制度化,推行劳资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立劳动关系形势监测预警制度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劳动关系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第二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实现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覆盖,提高基层仲裁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不断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行业商会(协会)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加强仲裁办案制度改革,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大仲裁办案指导督查力度。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逐步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县(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窗口建设,建立市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打击非法用工等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严厉打击涉嫌劳动保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办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提高书面审查质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延伸,加快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中心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和优化执法服务,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体制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治理现代化、执法队伍专业化。


专栏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平台项目:建设并完善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为核心,与市政务中心、工商、公安、城建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窗口联动的投诉举报平台。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项目:争取在我市建立一处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第九章 积极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积极推进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惠民工程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金保工程”的各项应用功能。不断扩大联网范围,全面构建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综合查询服务、网上办事服务、自助式服务、移动终端服务等服务形式。整合各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完善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公安、质检、财政、税务、民政、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信息化人社建设中的应用,稳妥实施系统架构转型,建立包括统计分析、抽样调查、监测预警、预测分析、风险评估在内的多层次的宏观决策和基金监督监管系统。以信息化为手段,探索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社会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一卡通”工程,在“十三五”期末,使持卡人数覆盖全部参保人群。推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及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方便城乡群众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和金融服务。推进基层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延伸社保服务,形成覆盖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第二节 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设立功能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公共服务。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服务事项等基础标准,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对市养老保险管理局服务大厅的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以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并以此推动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以规范经办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制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体系。


专栏7: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惠民工程项目:通过加强对社保卡应用系统、跨区域通用系统、数据库及数据交换系统、网络双链路、基层信息平台、子领域信息系统、监管监督系统、安全备份系统等建设,实现人社信息系统的便捷化、规范化和通用性。

2.襄阳市社保业务服务大厅改扩建项目:对襄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局服务大厅进行改扩建,扩大场地、增添设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本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本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建设、人才强市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业促就业、公共管理服务等重大课题、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发挥调查研究的决策支持作用。大力推广应用调研成果,促进管理服务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科学性。


第三节 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应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的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健全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教育,严格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行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第五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形成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第六节 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实施

坚持工程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全局性和示范性强的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持。


第七节 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宣传

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实行政务公开,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程度,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八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机构。加快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纯洁性教育,打造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系统干部队伍,保障“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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