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5年度预算

来自:规划财务科 时间:2025-02-20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5048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2-20
标题: 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5年度预算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规划财务科

第一部分 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襄机编﹝2024﹞21号),将原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承担的非行政执法职责与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职责整合,设立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加挂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市区(不含高新区)企业劳动用工、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监督检查有关事务性工作,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统筹调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的综合协调、统计分析,指导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襄机编﹝2024﹞21号),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5.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部门项目政府专项预算收支调增。

2025年度收入合计745.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1万元,增长1.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5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   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2025年度支出合计745.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1万元,增长1.64%。其中:基本支出619.36万元,占本年支出83.07%;项目支出126.23万元,占本年支出16.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5.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部门项目政府专项预算收支调增。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45.59万元,比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部门项目政府专项预算收支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预算数增减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预算数增减无变化。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部门项目政府专项预算收支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7.67万元,占85.53%。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支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支出及单位运转日常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62.04万元,占8.32%。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及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45.88万元,占6.15%。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3.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2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测算基数调整,一般性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8.12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70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1.06万元、福利费6.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0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无房屋、无土地、无大型设备、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维权监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根治欠薪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政策措施,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及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结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实际情况,保障“以钱养事”人员权益及工资待遇。2025年预算安排6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3万元。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源头预防欠薪,探索完善劳动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一点投诉、全市联动”工作格局,及时受理办结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保障我市高质量、高标准、高分值通过国家每年对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的实地考核。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100%。

产出指标:接收劳动纠纷线索率100%;立案率≥50%;结案率≥50%。

产出指标:解决劳动纠纷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受理案件时间≤5工作日;调查取证时间≤60工作日。

效益指标:查处率≥95%。

满意度指标:劳动者对劳动监察部门满意度≥95%。

具体表格见附件

“维权办案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根治欠薪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政策措施,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2025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万元。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源头预防欠薪,探索完善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一点投诉,全市联动”工作格局,及时受理办结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100%。

产出指标:接收劳动纠纷线索率100%;立案率≥50%;结案率≥50%。

产出指标:解决劳动纠纷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受理案件时间≤5工作日;调查取证时间≤60工作日。

效益指标:查处率≥95%。

满意度指标:劳动者对劳动监察部门满意度≥95%。

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  附件

主办单位: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总编辑:汪文强;责任编辑:陈傲
办公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邮编:441021
联系电话:0710-3606600
鄂ICP备19012107号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7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60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