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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办事处2024年度预算

来自:规划财务科 时间:2024-02-26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4182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2-26
标题: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办事处2024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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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规划财务科

一、单位主要职责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办事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扩面稽核、基金核定、社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保窗口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襄机编〔2005〕56号文件和襄劳社〔2006〕5号文件精神,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已正式成立,按照其工作职责和发展需求,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并征得上级有关单位同意,办事处内设办公室、登记申报科、综合业务科、社区服务科。本单位预算单位共1家,名称: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办事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417.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7.6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4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7万元,项目支出53.2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417.65万元,比上年减少12.72万元,减少2.96%,财政拨款417.65万元。

收入减少的原因:经费拨款减少12.72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417.65万元,比上年减少12.72万元,减少2.96%。其中:基本支出364.37万元,占总支出的87.24%;项目支出53.2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6%。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17%;卫生健康支出2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1%;住房保障支出28.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72%。

支出减少的原因: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9.73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压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为3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万元,增加0.77%。增加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工会会费等增加。其中,办公费13.72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68万元,福利费3.52万元,其他交通费9.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140.55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0,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人社业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2024年预算安排3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8万元。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扩面,以重点项目、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

产出指标:新增养老保险人数9900人;新增工伤保险人数8275人;新增失业保险人数8000人;人社业务企业培训次数≥5次;人社惠企政策宣传次数≥25次;新增养老保险办理合格率100%;新增工伤保险办理合格率100%;新增失业保险办理合格率100%;新增社保业务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参保知晓率≥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其他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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