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襄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51号)。
二、受理条件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限通常中级工为1年,高级工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2.大中型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独立办班开展培训,小微企业可联合办班开展培训。
三、补贴标准
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5000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4000元。企业可预支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补贴资金。
四、申请资料
1.在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前,企业或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企业信用承诺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培训学徒名册、培训机构和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书。人社部门可通过职工参保信息核实数据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2.完成培训任务后,申请其余补贴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机构申报补贴的无需提供);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学徒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少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五、办结时限
按规定执行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放
八、办理方式
办理地址: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社局
咨询电话:
南漳县:0710-5232483
保康县:0710-5990088
谷城县:0710-7339226
枣阳市:0710-6312327
宜城市:0710-422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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