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二、受理条件
1.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且须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九类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申请材料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及培训台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对象身份证和身份类别证明复印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垫付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与企业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授课视频资料(保存备查时间不低于5年)。
五、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5天公示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初审→审核
八、办理地址
1.市直办理: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七楼703室 咨询电话:0710-3607197
2.各县市区办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