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财政部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
2.《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鄂财金发〔2023〕34号)
3.《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
4.《襄阳市财政局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襄财外发〔2020〕9号)
二、受理对象
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襄创业人员),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申请材料
1.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结(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一英寸照片,除此之外,不同身份类别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失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政府批文复印件;
(7)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原工作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表或工资银行流水凭据或社会保险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8)网络商户提供网络注册截图;
(9)脱贫人口提供贫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
2.合伙经营:除按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股东身份信息及身份类别相关资料。
四、受理条件
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良好,以及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
八、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手机端“鄂汇办”APP,点击“就业创业”版块,进入“创业担保贷”界面,线上提交申请资料。
线下办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襄城区: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襄城区环山南路66号(君临山小区大门口北侧);咨询电话:0710-3525167。
2.樊城区: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樊城区前进路9号;咨询电话:0710-3157917。
3.高新区: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咨询电话:0710-3321681。
4.东津新区: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津新区金源路与劲松路路口;咨询电话:0710-3639311。
5.襄州区: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襄州区台湾街44号;咨询电话:0710-2818017。
6.枣阳市: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枣阳市就业路20号;咨询电话:0710-6329789。
7.宜城市:宜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宜城市襄沙路31号;咨询电话:0710-4212672。
8.老河口市:老河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老河口市胜利路37号;咨询电话:0710-8224277。
9.南漳县:南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57号A栋409室;咨询电话:0710-5230456。
10.保康县: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7号;咨询电话:0710-5990017。
11.谷城县:谷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咨询电话:1818674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