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文)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要求,现对单位职工退休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2.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单位社保缴费在当月不能到账的,可以先进行退休审批,待缴费到账后再进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
襄阳人社服务大厅提醒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务必请在退休当月月底前进行退休申报,以避免个人养老退休待遇损失。